首頁 ﹥ 最新消息 > 公司及商業登記 > 公司法申報新制上路 11/1開始受理 2018-11-26
公司法修正後,除了國營事業及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,其他公司需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,經濟部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資訊申報平台,將在11月1日受理首次申報工作。
立法院今年通過公司法相關修正,其中,為了因應國際洗錢防制,要求除了國營事業跟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,所有公司都要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,經濟部擔心新法剛上路,可能多數企業不太知道如何申報,因此,規劃首次申報時間從 107年11月1日到108年1月31日,為期長達3個月時間,藉此給公司足夠時間申報。
經濟部商業司第四科表示,已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及營運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」,這個平台有重要訊息公告區、申報操作教學影片、Q&A及客服諮詢專線,提供豐富的資訊,公司也可透過這個平台完成所有申報作業。
為了便利線上申報時的身分識別及快速完成首次公司資料申報作業,公司申報時除了可使用傳統需插卡的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外,經濟部協調衛福部健保署配合提供不需插卡,直接以健保卡卡號就能辨識申報人身分方式,省去申報人安裝讀卡機的麻煩。
同時,整合及利用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稅務資料,將已有的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,公司只需上平台去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,不必逐筆輸入資料。
公司的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一成的股東,都需申報包括姓名或法人名稱、國籍、出生年月日或法人設立登記年月日、身分證明文件號碼、持股數或出資額等資料,完成申報後,假使公司有變動,公司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「變動申報」。
此外,109年起,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要完成「年度申報」,將前一年度截至12月底的資料申報,不過在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,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「變動申報」,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,公司就不用再作「年度申報」。
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https://ctp.tdcc.com.tw/decl/auth/login
公司註冊及申報作業操作教學https://ctp.tdcc.com.tw/decl/anno/index?id=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