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﹥ 最新消息 > 稅務消息 > 公司收受政府補助款如非因銷售貨物勞務者不課稅 2019-03-05 <<公司收受政府補助款如非因銷售貨物勞務者不課稅>> 公司收受政府有關單位補助款,如非因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獲得者,可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徵營業稅。 (財政部賦稅署75/05/06台稅二發第7546892號函)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